2014-06-23 作者: 来源:六安市药监局 |
为回应消费者诉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防范出现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近日,市药监局发出通知,开展蔬菜制品和代用茶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市药监局要求市及各县区局对全市32家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和18家代用茶企业全部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行为;是否存在产品标签标识上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是否在灵芝孢子粉或灵芝孢子油产品包装物上标注蔬菜制品或代用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要求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上述问题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企业整改不落实的,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以欺骗方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撤销其生产许可证。
市药监局要求检查活动中要积极向企业宣传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的相关知识,督促企业加强诚信自律,守法生产经营,依法规范企业的食品标签标识标注行为。